投訴主題:交通銀行信用卡
投訴日期:2009-11-18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王女士
辦卡的時候,沒有說什么樣的消費可以積分,也沒有說不開卡也收年費。收到的信函同樣沒有涉及這兩個方面。
11月9日,辦理車輛保險時刷2800多元,一直沒有積分,后來致電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他們說讓我等會,先查查,然后告訴我,我的那個車輛保險的pos機登記的是政府類的,所以沒有積分。筆者問是不是保險公司的都是銀行類,回答不一定;筆者又問那么以后怎么判斷這種情況,回答問商家。
本人覺得這種解釋不通,車輛保險刷卡不是消費嗎,同樣消費為什么就算到政府類里去了。而且你發的卡,規則你來定,不公平。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是無效,交行的這條規定就是顯失公平的格式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且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另外還有大額消費免費短信提示的問題,原來還需要持卡者自己申請,不是自動的;紅色星期五三倍積分也不是默認的,還需要持卡者自己注冊,未免太多此一舉了吧,根本就沒從服務好客戶的角度出發。加入世貿組織這么長時間了,高喊提高服務和國際接軌這么長時間了,還是這個水平難道不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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