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
投訴日期:2011-03-27 投訴地區:湖南省 投訴人:劉先生
我在去年8月份左右辦了一張交通銀行的5000元信用額度的太平洋卡,在消費四千多后申請了分期還款,每個月交行都得收取三四十元的手續費,當時由于在偏遠地區出差(負責環境保護監測),就忘了還款日期,連續兩個月都在小縣城里交行也沒有任何的短信和電話提醒,忽然有一天行用卡中心打電話給我說必須在幾天之類還清前兩個月的欠款,可那個小縣城又沒有交行,其他的銀行也不能還信用卡,所以當時就拖了幾天(這幾天內又打了幾次電話給我,當時正在工作所以交談時口氣比較重),后來回了公司就把錢還了,現在幾個月一直都按時還錢,可卡卻不能用了,后面打電話才知道是他們把卡凍結了,必須要把四千多元全部換上才能解凍或者銷卡。唉真的是辦卡前就是上帝辦卡后就是卡奴。現在沒別的就只希望交行能給我解凍,畢竟出差在外多一張卡就多了一份保障,并且此事的主要責任不在我。消費者辦卡目的:方便消費,能應急
交行開卡目的:在保障自身利益的情況下收取利息和手續費。
現在我也交了相應的費用并把以前的欠款都補上了,為什么交行收取了利潤而不給我們一份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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