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未按時還款,被交通銀行扣高額利息及薄型滯納金
投訴日期:2011-08-26 投訴地區:云南省 投訴人:張先生
我的交通銀行信用卡于2011年7月18日到期還款20130.21元人民幣,因出差未按要求時間還款,于2011年7月23-24日分別將所欠金額還清,其中包括利息601.49元及滯納金104.38元,共計21540元。也打通過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得到的答復,我也聽不懂。短短幾天就出現如此高額的利息及滯納金讓我百思不得其解,我開通過交行收費短信,但從未提示在還款日不及時還款將帶來如此高的利息和滯納金。至少不應該老是以“罰”為主。強烈要求交通銀行退回高額利息及滯納金并做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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