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左右,非法分子盜用我的身份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以我的名義辦理了一張信用卡,而后進行刷卡消費并未按時還款,本人一直不知道此事。直到2010年7月14日,本人接到另外一家銀行的催款通知,才知道身份被冒用,得知被人冒用身份辦卡的還有中國銀行的信用卡,便于當日(2010.7.14)主動撥打4006695566聯系中國銀行告知此事,并主動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要求調查此事并恢復信用記錄,客服人員表示我必須先報警,傳真報警回執后銀行才會進入調查程序。其實,當時另外那家銀行并不要求提供報警回執的,并開始了調查,但沒有辦法,我只好按照中行的要求專程去深圳公安局報警(當時已經調至西安工作)。
2010年9月17日14時,我到深圳桂圓派出所報警,報警回執號09171540,隨后我將回執傳真給了中行。后來就是漫長的等待......2011年4月20日左右我接到來自深圳律師事務所的電話(我的辦公電話,同事告知的),一個女的,說我欠了銀行的款,必須馬上還錢,態度很生硬。為了讓他們能夠盡快解決此事,還我清白,我說我即將買房,無法貸款,孩子馬上就要上小學,沒有學位,要他們盡快恢復我的信用記錄。她居然說,你這么著急,這錢又不是很多,你先還上不就可以貸款了嗎?我當時很無語,想不到中行請來的律師居然無良到了這種地步!!!后來她又說我也有責任,沒有保管好自己的資料,因此被人盜用,我說難道我自己不小心丟了一把刀,別人撿到了殺了人,我還要被當成殺人犯嗎??后來這個女的連續5天撥打我的辦公電話,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和生活。
忍無可忍,2011年4月22號,我再次撥打了4006695566,反映了這一情況,中行傳真了一份空白《聲明書》,我填了“本人從未申請過該張信用卡”后回傳了中行,傳真號碼010-82970056,收件人是“爭議組13號”。傳了以后中行說會調查此事,問具體時間說不清楚,說我還可以打“0755-25785990、0755-25785154”查詢。
后來一直沒有音訊,2011年8月25日我再次回到深圳,于上午10:18分再次致電4006695566詢問事情進展,一位男士仍然說正在調查,我抱著盡快還我清白的態度,說我現在人在深圳,是事情發生地,如果需要我個人配合深圳中行的我可以配合。他說不用,有什么需要他們聯系我。
又過了幾個月,仍然沒有消息,我的手機仍然按月收到中行的催款短信。2011年12月21日我再次致電4006695566問進展,一位姓秦(音)的19號(女)接電話,說是3-5個工作日回復我。我沒有等來電話,2011年12月31日我再次主動致電,一位姓徐(音)的004號(男)接的電話,我要求給我一個最終解決的時間,他說我的案件已經提交深圳分行,深圳分行需要10個工作日左右做認定,認定做完需要1個月左右協查,協查完了如果我真的沒有辦理該卡,可以幫我恢復信用記錄。剛給姓徐的打完電話,就接到0755-22333634一個姚(音)姓女子的電話,稱其是中行深圳分行的,說是剛剛才收到總行調查案件的申請,需要時間調查。我當時,非常生氣,這么久了才剛剛收到,以前他們都干什么去了??2012年1月4日,我再次致電0755-22333634詢問,一個羅(音)姓男子接電話,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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