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1年的9月份由于銀行卡忘了密碼,去銀行申請密碼掛失業務,一周后去銀行改密碼,當時工作人員讓我簽了好幾張單子,當時沒有注意就簽了名字,走出門口時發現有一張短信提醒的單子,我回去問工作人員,當時給我辦理的是操作員3112513號我說我要取消,我不需要這個業務,她說這個業務是免費一個月的,到時來取消就好了,那個業務叫活期賬戶變動通知,單子上寫的是包月5元,快到一個月的時候我用手機發短信把業務取消了,短信取消成功的短信也發來了,我就沒有再管它,可到12月底我去補登存折時發現有短扣30元,我要把銀行卡作廢順便問工作人員(這個操作員是3101838號)30元是怎么回事,他給我查了沒有查到,身份證和手機號都告訴他了,他說不清楚查不到,他還說你只要把錢都取出來以后就不能扣你的錢了,扣了我的錢還說查不到都不能給我一個解釋,單子上還寫了是包月,就算扣也是扣一個月的錢5元,都說是免費一個月的,我要求把錢3倍的補償給我,而且還要給我一個合理的理釋或向我賠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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