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購入平安幸福A、個人住院費用、個人住院安心三份保險,年交費共計1404元,第一年在湖北分公司現金交費,后因本人工作調至黃岡市,平安人壽委托黃岡中支收費員徐XX上門收費二年,三年共交現金保費4212元,因信賴公司管理,相信公司品牌,本人還在平安人壽還購買了平安鴻鑫、康乃馨、少兒三年一返的幾種險種,但在2011年6月因病住院報案時,公司告知已交三年的平安幸福A、個人住院費用、個人住院安心三份保險已永久性失效了,當時我感覺很驚訝,為什么失效二年多也沒人通知我,而且其他險種除了在帳戶上按時劃款外,也從未有過人員進行電話回訪或服務,導致我當時住院費用1800元未進行理賠,當時對平安人壽特別失望,就打了95511的投訴熱線,湖北分公司有人與我聯系,但告知我是我自己未交費,說按時交費是我的義務,無法達成我的訴求,僅同意將平安幸福A退保(估計400元左右)。我本人的其他險種開始也是現金交費,后在公司另一收費人員的要求下進行了轉帳,但這三個險種因為公司收費員的離職,沒有后續人員跟進,導致永久性失效。我自身工作忙,保險買的多,因為信賴平安公司,有保險意識,只要公司有人提醒,一定會按時交費,(其他險種均已交費至今,繳費品質很好),但因長期無人服務,導致這個結果,希望公司能退交三年的保費及賠償利息,并改善服務,服務需要“做細而不是做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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