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自己購買了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壽險(狀元紅兩全險)。
2012年的3月發現自己的保單上面竟然買的是金泰人生(C款)終身險。這兩種保險不是一個性質的,這和業務員當時說的懸殊太大。
事情經過:
2010年的7月份,太平洋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來我家介紹保險業務,當時保險員口頭給我說讓我買個18年領多少錢20年領完的保險(經這幾天咨詢業務員了解到這個 保險叫做狀元紅兩全險),并沒有給我看保險條款,我同意了這種保險,業務員拿了2張紙(合同的27頁-32頁)讓我簽,我簽了,每年交1040元的保險費,過了幾天業務員拿了本書(人身保險合同)給我,我當時也沒注意,反正已經簽過合同了,就放在抽屜里了。
2012年3月3日,被保險人生病準備住院,我就把所有入的保險拿出來看,我發現我買的太平保險上面有個200元的保險(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險),是關于大病保險的,于是我撥通了95500咨詢一下被保險人的病情在不在保險范圍內,打通之后95500客服人員讓我報了一下保單號碼,客服詳細的把我的保險范圍給我講解了一遍,之后我發現這個保險根本和2010年7月份業務員給我講解的內容沒有一點相同的,當時買的應該是狀元紅兩全險而現在發現竟然成了金泰人生(C款)終身險,這和業務員當時說的懸殊太大。
掛了電話之后,我又詳細的看了一遍保險合同書,發現里面我簽合同日期是2010年7月13日,但是合同封面上的打印日期是2010年7月15日,我又打95500咨詢了一下,在我簽合同時候這個保險條款是沒有的,是我簽完合同后又添加上去的,之后我又咨詢了業務員和太平洋保險公司其它員工,他們都說這是太平洋公司的流程,我在簽合同之前所了解的保險條款及保險內容需業務員口頭講解,我簽完合同之后才能看到真正的保險條款。
就是說,我簽合同之前所了解到的保險條款和內容只能通過業務員口述來了解,業務員說啥就是啥,我現在發現我買的保險和業務員當時說的保險不一致,還有就是我簽完合同之后太平洋保險公司沒有經過我同意在上面私加保險條款及內容,偽造、擅自變更保險合同,業務員嚴重欺騙了投保人,并且隱瞞了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誘導投保人簽了合同書,我現在要終止合約需要退回我所交的保險金但不能扣我違約金。
經多次打95500咨詢,為什么我簽合同的時候不能看保險條款及內容,而等我簽過合同后才把保險條款及內容加上去,太平洋保險公司業務員范經理給我解釋說,簽合同時不能看保險條款及內容只能聽業務員口述是國家規定的。
太平洋保險合同編號:210101EL759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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