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財保欺詐客戶,高保低賠
2012-03-22 18:52 北京市 鐘先生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營銷人員采用電話營銷的方式,向我推銷保險,我反復強調要投能保障發(fā)動機涉水的險種,該營銷人員答復,平安車險沒有單獨的發(fā)動機涉水險種,但車輛損失險中已經包含了對發(fā)動機涉水的保障。我因此先后投了2010至2011年度,2011年至2012年度包括車輛損失險在內的八種保險,并對全車進行投保。2011年7月26日北京地區(qū)發(fā)生大暴雨,造成數萬輛車輛被淹,其中發(fā)動機受損的不計其數,本人的車輛也未幸免。為此,我花費十萬余元進行發(fā)動機大修并更換總成。7月29日我找到平安財保電話外呼部門工號為575182的營銷人員,向其反映了保險車輛涉水情況,該營銷人員明確表示發(fā)動機涉水可獲賠,并且多次確認。之后本人數次與平安財保投訴部門等相關部門交涉,平安財保卻統(tǒng)一口徑,只承認電話營銷時銷售人員存在工作失誤,并表示道歉但卻不愿意對發(fā)動機涉水造成的損失進行任何賠償。為什么不賠?!經多方打聽,我才得知,北京這次大暴雨造成大量保險車輛的發(fā)動機受損,如果對一位保險人進行賠償,將可能會對所有相關保險人做出賠償,權衡之后,索性決定一律不賠。最后,平安財寶只愿對其它維修費4711元予以賠償。
平安財保如此初爾反爾,欺騙保險人,高保低賠,我實在氣不過,而且在整個交涉過程中,我還在做月子,我不甘心就這么被騙了。2011年9月我一紙文書訴至西城區(qū)法院,要求平安財保支付我實際損失12萬余元。
目前,該案還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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