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信用卡欺騙消費者
2012-03-25 21:13 江蘇省 張女士
尊敬的銀監會:
您好!我是南京一名交通銀行信用卡的使用者,在這里想向您投訴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欺騙持卡者,不兌現承諾,F將事情的發生情況敘述如下:
2011年底,本人在南京新街口的交通銀行信用卡攤點處申請辦理一張交通銀行信用卡,申請時,工作人員十分熱情,稱該卡為加油卡,可享受加油打折,購物打折等優惠;于是本人留下相關資料,申請該卡。
2012年1月,本人收到交通銀行寄來的信用卡為蘇寧電器聯名金卡(5201690211983055),附單上標明核卡日為2011年12月25日。由于收到該卡后發現不是加油卡而是蘇寧電器卡,本人未開卡。
2012年1月31日,本人偶然看到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上蘇寧聯名卡活動中有“蘇寧卡“刷50送150”活動”,活動簡介中寫“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成功申請交通銀行蘇寧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戶,核卡之日起45天內(含)于活動任一指定商戶單筆有積分刷卡消費滿50元,即可獲贈價值50元的刷卡金。活動期間,如第一重活動的消費發生于蘇寧店內火蘇寧易購,則可再獲贈100元刷卡金(限抵扣持卡人于蘇寧店內或蘇寧易購中的消費)。”由于收到的蘇寧聯名卡核卡日為2011年12月25日,所以本人當即通過交行800信用卡中心詢問是否可以參加2012年1月1日開始的這個活動。接線員很肯定的說只要在核卡之日起45天內消費即可(有錄音)。當天晚上,本人在蘇寧易購購買一臺熱水器,消費2910元。
2012年2月,本人收到對賬單后,再次撥通該行信用卡中心800電話,詢問返還刷卡金何時到賬,該行接線員回答本人不符合以上活動,原因為是在2012年1月前核卡成功,隨后本人多次撥打該電話,每位接線員回答都不太相同,最終調出1月31日的電話錄音,該接線員解釋說當時沒聽清楚,和另一個滿50送50的活動弄混了,并表示已查過本人的消費記錄,可以參加另一個滿50反50的活動,并保證消費后15個工作日可收到短信通知。
2012年2月24日,本人仍未收到任何通知短信,遂再次致電該行800電話,這次接線員回答是本人在蘇寧易購得消費沒有積分,不能參加任何活動。本人問及蘇寧易購消費沒有積分為何不告知消費者,以及如何在蘇寧易購消費可以獲得積分時,該接線員只說該行和蘇寧易購間有協議,卻不正面回答問題。
本人認為該行的行為存在欺騙消費者,不兌現承諾等問題:
1、 本人多次致電該信用卡熱線,得到多個回復均不一致,互相矛盾,存在故意誤導持卡人的嫌疑;
2、 活動中特意表明(限抵扣持卡人于蘇寧店內或蘇寧易購中的消費),且在活動說明及消費付款時均未提示消費沒有積分,故意隱瞞,誘使持卡者消費,卻不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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