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紅福寶兩全保險
2012-03-31 09:06 山東省 孫先生
2011年10月22日,我到該行存錢,想存定期。進入該行后,其工作人員 鄧清杰 詢問我辦理何種業務,我說要存定期,該工作人員隨即極力向我推薦她所稱的“一項業務”,稱屬于一種理財產品,具體告知我的內容為:此業務可分三年每年存入相同數額,存款數額最少為1000元;每年有分紅,每兩年有10%的利息;隨時可取,但會損失紅利和利息,存滿三年后可以選擇取出或者不取繼續分紅,最多可存放10年。因隨時可能用錢,我特意詢問了中途取出有什么損失,告知損失紅利和利息,遂同意辦理。辦理過程中我曾詢問是否需要新開賬戶,該工作人員稱:不用,錢還是在你這個卡里,但是跟活期是分開的。之后,該工作人員告訴我此業務贈送一份保險,因我已辦理過保險,并且對保險不感興趣,未多加關注,在其引導下簽字,此間其對于保險名稱以及保險內容只字未提。
2012年3月,因急需用錢,我去銀行取錢,發現我“存入”的5000元錢其實已被劃走買了保險。若要取錢,即為退保,會損失1500-2000元左右,具體金額還需計算。
當我再次聯系該工作人員時,其一口否認此前所作所為,稱當時已和你說明這就是一份保險,并已告知投保后不能取出。并且在交談過程中不負責任的猜測我此次與其交涉的原因是自愿投保后想反悔,對我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以上為事情經過。在此事件中,該工作人員有極其明顯的故意騙保行為,性質極為惡劣。利用我對國有銀行的信任,騙取我的簽字!這是一種極端惡劣的欺詐行徑!事后我詳細閱讀了保險合同及相關資料,該工作人員并未按照合同向我說明我所辦理的業務為此保險,且未說明任何與之相關條款。保險單被故意安排在一厚疊資料的中間,而簽字的單據為一張獨立的名為中國建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憑證的單據上。過程中未抄寫過風險提示等內容,印象中也未在客戶權益保障確認書暨保險合同回執上簽字,從未被告知何為猶豫期。
綜上所述,我認為此事件是一起性質極其惡劣的欺詐事件!受害人也絕非我一人。若對此種行徑放任自流,將嚴重危害到廣大百姓的利益!并會嚴重降低人民對于國有銀行乃至國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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