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今年4月辦理了浦發銀行【加速積分白金卡信用卡】,因此卡是辦卡人員在為我辦理時,告知我:信用卡開卡激活后前三個月有三筆消費或者單筆消費滿3000元就能得到開卡禮品,并向我推薦了禮品并做了登記,此過程中未曾讓我知曉參加此活動后1年內不能注銷信用卡的說話。
前些時日,因為我不想在使用信用卡了,想注銷此卡,打電話給浦發信用卡客服中心,他們的服務人員反饋給我說,因為我參加了開卡送禮品的活動在1年內不能注銷。 我詢問對方,如果我接下來一直不消費是否會產生年費,對方表示我此卡是到明年的4月到期,而參加活動是到5月到期,如果免明年的年費需要在1年內累計5個月都有消費記錄,才能免除明年的年費。
我感覺自己想是進了1個套是的,在不知活動整體規則的情況下,參加了開卡送禮品,而且此活動參加后1年內不能注銷,而活動有效期則是要到5月份,多了1個月,我要為此在1年內累計有5個月的消費記錄,才能免除我第二年的年費。 浦發信用卡服務人員告知我不能注銷,而且要等1年后,還要1個月才能注銷。我真不曉得此活動是為了套牢客人,為此我以后在也不會使用浦發信用卡了,但我要求浦發信用卡可以為我注銷信用卡,我真的不想在用了,還款不方便,快捷支付和網上支付都不方便,強烈申訴浦發信用卡為我注銷信用卡,我不想在繼續累計消費5個月明年的5月才能達到注銷信用卡的資格,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 強烈投訴!希望能幫我注銷我的浦發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