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鵬民貨款收取百分之十利息后不放款
投訴日期:2012-11-20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韋先生
你好,我現在是在東莞一家手機公司做銷售員,為了更進一步的體現自已的價值觀,想貨一筆錢來和朋友一起做生意,就在網上了解了一家貨款公司,那家是深圳鵬民小額貨款有限公司,經過了解認識了一位在鵬民小額貨款有限公司網頁旁邊留了一個在線申請QQ53611358,和一個聯系電話號碼1361283xxxx,那電話號碼的人叫王經理,經過打電話咨詢之后,那個王經理說貨款先給第一個月百分之一的利息,他們給我一個賬號,那個賬號的主人名是叫向昌州,賬號是6228481190755240718,我想貨款60000.之后我就給他們匯了600過去,然后那個王經理又說要證明你有百分之十的資金流動,又要我再匯6000過去.之后說給我個信貨員的號碼跟我聯系簽合同,就跟信貨員聯系上了,那信貨員又說要5000的安全保證金,保證他個人過來簽合同的安全,然后我就說沒有錢了,,,,就這樣,我要求那個王經理退6600的款,那個王經理就說現在退不了,要等到下個月十五號等財務結算之后才可以退給我,我就信以為真,就等到這個月十五號,去查我銀行卡,還是沒有那6600,就這樣的給他們給騙了總共6600,,,,,,,660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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