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渣打銀行女員工和中信銀行女員工在愛情交友網(wǎng)站以談戀愛的手段和我認識,知道我的聯(lián)系方式,通過交談知道我是高收入人士,多次電話,叫我到銀行理財,我對這些一直不做,說風(fēng)險很高不去,后來她們對我說,渣打銀行最近推出有保本收益產(chǎn)品,有固定收益是年息10%,是固定的。我想這樣對于我沒有一絲風(fēng)險,但到我到銀行,說這個產(chǎn)品沒有了,建議我投資理財別的產(chǎn)品,也是絕對收益,絕對不低于銀行利息。我看到想走,但無奈糾纏不休,我也不好意思,女孩子求你。就這樣我買了產(chǎn)品。但銀行風(fēng)險評估打分全是他們自己填好。(這是絕對違歸,必須要讓購買理財產(chǎn)品人本人自己打分進行評分) 我2月底電話問之對我哦說收益是15000,三月底對我說收益5000。但實際情況是2月收益一萬多一點而不是15000,三月是虧損。四月中旬我的朋友告訴我渣打行內(nèi)部混亂,說有理財員工被抓。我聽到立即電話和短消息,本月無條件終止理財,不購買了。但渣打銀行員工陳瓊吟不處理。(嚴重不遵守客戶要求) 到銀行她們反復(fù)建議還留在銀行理財,我就一直不停把虧損變大。多次欺騙,把本金虧達四成。
投訴主題:以愛情名義欺騙銷售理財產(chǎn)品
投訴日期:2013-03-14 投訴地區(qū):上海市 投訴人:王先生
投訴目標(biāo):上海渣打銀行虹橋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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