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號,本人在光山郵政儲蓄7000元存款定期一年到期,準備繼續轉存定期一年,營業廳工作人員陳紅熱情推薦說:“有一種存款可以送保險,還能得到分紅,存款的銀行利息是利息,另外的分紅是分紅,不過得連續存三年,存的款時間越長越劃算。在郵政儲蓄窗口辦理存款你還怕啊。。。。。。”總之是一種既保證利息又有分紅的新存款方式。
商家買一送一,買話費送手機等我經歷多次,都沒出過問題。所以我當時以為這存款送保險是一樣的性質。最主要的是陳紅說的那句“在郵政儲蓄窗口辦理存款你還怕啊”打消我的疑慮,我覺得從郵政儲蓄窗口存款就是正常的定期存款。
自此,我在郵政儲蓄銀行自08年起連續存款三年期滿存一共進了21000萬元,也帶回了郵政儲蓄銀行”送“的一份保險單。
去年因家里急需用錢我到郵政儲蓄支取。誰知郵政儲蓄窗口卻叫我到太平洋保險公司領取。我不明就里到了太平洋保險公司光山分公司,保險公司的人算出我三年該取到的現金為18622.98元。我四年前連續三年共在光山郵政儲蓄存款21000元,變成了保險公司的18622.98元保險金,本金莫名其妙少了3000多元。
我找到光山郵政局局長張顯貴申訴。張局長說:這是當年郵政儲蓄人員的誤導,才使你們誤把保險當儲蓄了,并一再聲稱這事他會負責的。”(此話有2012年11月16的錄音為證)
可是時至今日,從2012年11月到今天的2013年3月。我找過光山郵政儲蓄銀行行長張顯貴局長多次,除了分幾次把黑我的部分本金打到我賬戶外,關于利息每次他都是說請求上級,叫我等待,一拖就是幾個月。
為此,我投訴給中國質量萬里行,強烈要求光山郵政儲蓄銀行把我存了三年整的21000元中侵權不當得利的血汗錢本金按當年的儲蓄利率付我三年的定期利息2677.5元。
另,郵箱里附上我在2008年11月14號,2009年11月18號,2010年11月14連續三年我在光山郵政儲蓄的存款賬單,以及當時送保險的單據。
還有2012年11月16號我找光山郵局張顯貴局長,當時的錄音證據,其中第14分鐘以后是張顯貴的話,第14分20秒以后的幾句話,還有第20分鐘50秒,張幾次承認當時郵政儲蓄職工陳紅欺詐行為是誤導,并反復說職工“誤導”了我們。由此可以看出是郵政儲蓄部門蓄意員工欺詐儲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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