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經歷簡述:2009年8月底,經招行濟南分行槐蔭支行的理財經理張女士忽悠及推薦,拿出6萬元血汗錢,購買了張女士承諾年收益達15%以上的金葵花8113基金,當時未告知任何風險,也未進行任何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同時還交了1.5%的傭金,共支出6.09萬元。
到期欲贖回被再次忽悠:2010年產品8月底產品到期,可不花任何傭金即可贖回,可我一查,發現資產嚴重縮水,6萬元僅剩下3萬多元。隨后,我與招行交涉,理財經理再次告訴我,繼續將錢留下,他們今后將精心理財、為顧客降低損失,于是我未贖回。
投訴經歷簡述:2012年5月,我再次查看該資產,發現招行理財無任何成效,卡上顯示資產價值仍為3萬多元。于是我打電話向招行投訴,可他們從招行總部踢球到濟南分行、再到濟南槐蔭支行,招行接受投訴的員工都一致認為招行存在以下問題:
推薦顧客購買基金時夸大收益,未告訴顧客風險,更未對顧客進行風險承受力的測評,推薦顧客購買時違規。
招行是美其名曰的專業理財機構,但其專業能力在此基金理財上未得到任何體現,企業的風險防范能力、為顧客創造價值能力很低,管理存在嚴重漏洞,應該承擔責任。
從未公布8113基金的理財規劃、理財年報、虧損原因及扭虧為盈的措施,也未向顧客提供,顧客毫無知情,是對顧客權益的嚴重侵害。
2013年3月15日該產品資產凈值:37665.36元,顧客本金加傭金共虧損:2.32萬元。
賠償要求:本金加利息共計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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