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下午3:40分左右,我在中國農業銀行石獅城標支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并在里面存進了2500塊錢,2013年5月15日晚18:30左右,我登陸網上銀行發現錢全被人家用快錢及快捷的方式轉走了。期間,銀行卡跟網上銀行的快寶都在我身上,我就不知道,怎么會被人家給轉走錢了。
發現事件之后,我立馬打電話給銀行的客服,客服了解了情況后說讓我報警處理。我又馬上報了警,但是因為我住的地方是福建石獅鳳里派出所的管轄區域,辦理的銀行卡又是福建石獅靈秀派出所的管轄區域。去鳳里派出所的時候,他們讓我去靈秀派出所,隔天我到靈秀派出所的時候,他們又叫我去鳳里派出所,說這是鳳里派出所的案件。終于,我又到鳳里派出所的時候,他們說,先做個筆錄到時候轉到靈秀派出所去,我叫警方陪我一同去銀行查下轉款賬戶,警方讓我自己去找銀行那邊查清一下賬戶信息,讓銀行幫我看看有沒有追回的可能,做完筆錄下來,都沒看到一個民警了,只有一個警察說他是接聽電話的,什么都不知道。
去銀行那邊投訴的時候,他們就回復我會協助警方進行處理,但是錢是通過正規渠道轉走的,不是他們的責任,如果不信,就走法律程序去告他們咯。我想說,我在你們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期間,錢莫名其妙被人家轉走,大家都不受理,那納稅人跟消費者的權益誰來保障???
小老百姓出了問題,就沒人呢管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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