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覃曉芳,現投訴湖南省懷化市沅陵縣人壽保險公司與沅陵縣郵政局合伙欺騙存款用戶我,嚴重損害了我的經濟利益。原由如下:我于2008年4月16日到沅陵縣郵政局中心營業廳準備將2.8萬元存5年的定期(當時的年利率是5.58,按折算5年到期后應有利息7812元),當時的當班人員卻只對我說存人壽保險比存錢利息高許多,還有紅利分,緊勸我辦理此業務,但并沒有告知我保險是要承擔風險的,會受市場金融的影響,保險利息可能會低于存款利息。我當時認為反正都是存錢,利息還要高而且還有紅利分何樂而不為?于是在毫不知它情的情況下被騙辦理了存5年的人壽保險手續。
2013年4月16日到期后,我到沅陵縣郵政局中心營業廳去辦理取此款業務時,當班人員卻對說要兩天后才能到賬,我便要求她給我算算:連本帶息總共有多少錢,她說不知道,我納悶了在她們那存的錢都不會算利息?誰知18日晚23:37分鐘起連續接到9條11185中國郵政發來的短信,利息總共才3512.91元,足足少了4299.09元,導致我失眠了整夜,第二天特地請假找到沅陵縣人壽保險公司與沅陵縣郵政局的相關領導理論,誰知兩負責人的解釋口徑大同小異,都說2007年以前人壽保險的利息是要比存款利息高許多,但自2008年起受金融危機影響,人壽保險的利息就變低了,他們自己及其員工也未預料到此情,都投入了許多錢,也虧了不知道去找誰?還說萬一我出了意外事故人壽保險會給予賠償,要我對此理解,我不認可,質問為何當初辦理時無一人向我介紹這些,告知我所有詳情?他們也未說出個所以然,這就說明沅陵縣人壽保險公司與沅陵縣郵政局兩單位當初壓根就未考慮到自2008年起投人壽保險的利息會比存款利息低,當時也絕對不會向我說明存人壽保險必須要承擔風險的利害關系,故我不能因該兩單位宣傳業務不到位(只講利未講弊)的不負責態度而損失應當的利息余額4299.09元。
在找了沅陵縣人壽保險公司與沅陵縣郵政局兩單位相關負責任人,未得到任何處理結果后,我于4月20日和5月2日分別向95519和95580投訴該兩單位,但該兩單位接投訴后相互推諉,仍未給予任何處理結果,不得已我只好向上級領導反映此事,如果一個企業都不講究誠信經營,不注重民生,何以談發展?故請求上級領導督促解決補給我應得的利息4299.09元。否則我將進一步向銀監局、315、新聞媒體等投訴沅陵縣人壽保險公司與沅陵縣郵政局兩單位合伙欺騙存款用戶的丑惡行徑,嚴重損害存款用戶的經濟利益,以維護我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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