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平安保險湖北武漢客戶于2008年11月 投保平安鴻祥兩全分紅保險。并于2012年4月新增附險平安健享人生住院醫療保險.從2012年11月開始住院醫療每年繳費日期同主險繳費日期一致(即每年11月)。
我2013年7月25日得知住院醫療解除了保險合同事情后,本人就打電話、寫投訴報告、親自到平安公司去,7月26日投訴起至現在9月下旬了,平安保險公司都沒有給出回應。甚至還想把所有責任推卸,毫無解決問題的誠意。
我是平安客戶,在這個事情上我是受害者,我投訴是因為我權益受到影響,2013年 7月26日至 9月20日,先后8次打平安95511電話,95511每次都回答盡快答復,每次都沒有及時給予答復,本人還親自去平安大廈4次(3次交書面投訴)。3次到平安了解拒保原因及解決情況。要求見平安分公司總經理,但是被拒絕說總經理出差到深圳,要找去深圳找。
平安保險公司對外宣傳:我們一直致力于提供高效方便的理賠服務,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宗旨,但平安對待此事的消極態度和拖拉的處事進度完全不是高效和方便,也不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服務目標。與平時的宣傳宗旨相悖,讓人很失望!
第一得知拒保過程
今年第一次住院:出院診斷是陰道炎和圍絕經期綜合癥。出院后到平安辦理理賠。這期間業務員打電話通知我報銷金額500多元,也沒有說保單已經被終止了。
今年第二次住院:到今年7月份,在家洗澡不慎摔倒了,7月10日在次住院。出院診斷是右膝軟組織損傷。
7月25日我到平安大廈去辦理第二次住院意外摔倒理賠才得知2013年5月10日就終止了合同! 平安理賠后拒保,并沒有及時(電話、短信、郵寄)等方式通知我,退一萬步說,如果保險公司要與客戶解除保險合同,應該及時通知客戶,告訴客戶保單權益發生了變化。而平安保險公司沒有告訴我醫療險已經不再享受。這么大保險公司就這么讓客戶糊里糊涂的被解約。
平安單方面解除了合同,做出解除決定后,也不通知客戶,無視客戶權益,這是對客戶及不負責的表現。平安健享醫療保險是保證5年續保的產品,既然是保證續保,那么在保證續保期間保險公司沒有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拒保原因及核實過程:
2013年8月5日上午9點30分上午平安理賠部工作人員打電話對我說,你2009年住院有很多檢查都超標了,連腫瘤標志物都超標了,下午我就去去平安公司理賠部,理賠部工作人員回答我拒保原因是我2009年住院檢查報告中有幾個項目超標,連腫瘤標志物都超標許多,我說這么大事情怎么醫生沒有告訴我?難道真的是醫生隱瞞我到現在?理賠部這個工作人員說,你可以投訴醫院。我說你說我腫瘤標志物超過了,口說無憑,你打印出來,接著平安理賠部打印6張檢查報告單給我(指著其中2張檢查報告單對我解釋說這個超標就是說明身體有腫瘤和癌癥)。
此后幾天,我到6醫院復印了2009我所有住院病例檔案,咨詢了醫生說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不具備基本的醫學常識,這4張其中1張是性激素六項檢查內容(也是不孕不育檢查項目),另外2張檢查只是炎癥指標檢查,平安理賠部工作人員把性激素6項檢測和炎癥指標檢測項目說成是腫瘤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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