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3年6月9日當天中午13點半左右,我出門辦事檢查卡包時,一時未找到自己的郵政儲蓄卡,擔心被盜刷取款,隨即撥打郵政儲蓄銀行客戶電話95580將帳戶進行了緊急掛失并掛失成功。大概13:58分,我的手機(1598957****)陸續接到10筆2000元短信提醒的取款,14:11左右短信提醒48000元的取款,共被取款計68000元。于是,我在當日向銀行溝通咨詢。經和銀行多次溝通,銀行解釋承認可能其內部的問題,同意最多承擔一半的損失。我認為銀行應該承擔全部絕大部分損失,原因如下:
1、我已掛失成功,掛失成功后才提醒被取款了6.8萬的金額(有掛失記錄和錄音)。
2、我在該行辦理了銀行帳戶存款服務及帳戶變更短信實時提醒服務,即與該銀行形成了儲蓄存款合同關系,銀行應當保障我的的存款安全。而且一筆48000元的被取款是在柜臺被取走的,銀行未能盡到嚴格的身份審核義務和保障儲戶資金安全的義務。
經前期和銀行溝通核實被取款地點發生在深圳,經多次向中國郵政儲蓄深圳分行、深圳銀監局、中國郵政儲蓄總行信訪、溝通,投訴,因一直未協調解決,現申請向貴處投訴,因已持續了5個多月且我個人生活上也有非常大的經濟壓力,期望貴處能盡快協調解決。
相關證據材料,稍后郵件發送到貴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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