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廣發銀行在未核實持卡人姓名及卡號是否對應的情況下接收還款,并且不積極配合持卡人追回款項(事發后持卡人積極與銀行方面取得聯系,銀行方面承諾在兩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持卡人在其間多次撥打95508與客服人員交涉,均未得到明確答復,并要求持卡人報警處理,持卡人在報警后得知此事件非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截至25日下午 4:09 PM持卡人再次與銀行交涉時銀行方面仍未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事情經過:因本人(以下簡稱乙方)的信用卡即將到達最后還款日期并且信用卡未在身邊的情況下撥打廣發銀行(以下簡稱甲方)人工客服95508詢問信用卡卡號,被告知乙方已經使用一年的卡號為5201 5213 5414 0072(以下簡稱卡A)的卡并未激活,要求乙方往另一個一年前已掛失的信用卡5201 5213 5281 4959(以下簡稱卡B)還款,掛斷電話后乙方因不放心卡B是否能還上錢(官網查詢只能查到卡A)逐再次撥打甲方人工客服詢問卡A的卡號,甲方告知卡號為5201 5213 5281 0072(以下簡稱卡C),乙方連續確認兩次后掛斷電話并使用別人的支付寶信用卡還款業務往卡C一次性還款貳萬叁仟陸佰陸拾陸元柒角捌分(23666.78),乙方在回家后找出卡A確認卡號時發現甲方提供的并非為卡A的正確卡號,乙方逐于22日凌晨 1:33 AM撥打電話與甲方交涉,甲方承諾在兩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22日下午 4:19 PM 乙方再次撥打甲方電話與之交涉時被告知甲方已與卡C持卡人聯系上,并告知卡C現在處于被凍結狀態,要等卡C持卡人把錢打到乙方的卡A中。
24日下午 2:45 PM乙方接到甲方電話被告知甲方并未聯系到卡C持卡人,要求乙方繼續等待兩個工作日,到26日。
截至25日下午1:24 PM乙方多次與甲方交涉未果逐報警,警方表示此為甲方與支付寶的責任,并不屬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25日下午 4:09 PM 乙方再次與甲方交涉,未果。
請求調解事項:
1:甲方和支付寶于2014年2月27日前轉回或清空乙方本次貳萬叁仟陸佰陸拾陸元柒角捌分(23666.78)的未還款記錄。
2:如因超過27號未還款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全部由甲方和支付寶承擔。
3:對乙方進行公開致歉。
4:修復此類安全漏洞,杜絕因此所可能產生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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