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朱超雷,女,身份證號:410101198504272021,電話:13838253037。2013年8月3日在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原路營銷服務部購買交強險,保單號:805072013410111015127
2013年12月22日下午4點多,我駕駛汽車(豫A2KD88)行駛至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嵩陽路與崇高路交叉口向南10米路東時,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摩托車被撞出2米遠,致使摩托車駕駛人井豆豆左腿、左腳、右手等處受傷,被急送登封市第二人民醫院,做檢查(DRCT),被診斷為:“全身多發軟組織損傷”,醫生建議住院治療。因摩托車駕駛人井豆豆身在哺乳期,故沒有住院,回家養傷。
就在到醫院后,我愛人撥打95519進行報案,并且告知車輛都在事故現場未動,通知保險公司進行拍照。報案后十分鐘,中國人壽財險公司發來一條短信“報案成功,事故號:62013410000258607”
當晚,我們與摩托車駕駛人達成協議:一次性賠付醫藥費、護理費2000元,摩托車修理費3000元。給對方買了衣服、鞋子720元,醫院檢查費、治療費960元,共計6680元。
次日,我與中國人壽財險公司聯系,他們告知理賠必須有事故認定書。后我到交警隊報案,交警隊對于協商完畢的事故不予立案,更不會出具任何證明。
我把這個情況告知中國人壽財險公司,他們回復沒有事故認定書,不予理賠。后多次協商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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