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建行2012年底開通網銀,當時建行承諾在建行之間轉賬6次以上贈送一個價值18元的建行支付U盾,但是必須先扣除18元,在使用滿6次轉賬則返還18元。本人已超過6次轉賬。當是詢問工作人員,給出的答案是建行會同一返還。后來我多此詢問,得到的答復是沒那么快。今年無意查網銀是突然想起沒有返還,就于2月15號到梅州市建行梅松路營業點咨詢,該工作人員查后發現是未曾返還。就找到改大堂經理辦理,該大堂經理同意采用手機話費形式彌補。但本人在2月23號再詢問該大堂經理,該經理態度非常傲慢,查了一下電腦就說不知道為什么,當時本人要求能否給個明確的答復,該經理說等公司統一安排,那天是周日,公司沒人上班,當是本人要求能否給個電話通知,省得我跑來跑去,該經理態度非常傲慢,愛理不理,不答應本人要求,再過幾天我再回去咨詢該經理,該經理說過幾天移動會發話費過本人手機號碼,但現在還是沒有任何動靜。本人在此次過程中所花的時間漫長,特別當是受到改經理傲慢的表情和冷漠的服務。并非這18元,而是這過程中所感受的卑微,氣憤的過程。甚至給我一簡單電話答復,都斷然拒絕,我認為,作為一個國家金融服務部門,一個堂堂經理,一個代表著建設銀行形象的工作人員,該經理完全有損形象,同時該銀行需要及時返還本人18元的損失,該18元整整跨年度有三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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