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份(2013年的臘月18)在郵政儲存銀行辦理了一個掛失,過了一個星期卡補了出來,沒想到我的網銀跟著也丟失在第一個卡上,第一次去銀行(臘月25下午)等了一個多小時,可結果令人很失望,工作人員對我說你的卡一切正常,我說一切正常怎么在網上交易不了,工作人員對我說:你在試試。次日早上,再次來到銀行,又是一個久等,銀行卡又一次遞給工作人員,還是說沒有問題,這次我要求把網銀密碼給我更改,接著麻煩來了,在窗口做了近20分鐘密碼也沒個我更改,工作人員對我說:你的網銀有點小故障暫時辦理不了。就這從2013帶到2014.正月11再次來到銀行,這次工作人員對我說:你的網銀有特殊情況在我們這辦不了,要交到縣局給你處理,復印了我的身份證留下了我的聯系方式,對我說等兩三天。過了兩三天來到銀行,工作人員卻對我說:還要等幾天。這期間我打了95580也是留下了聯系方式,沒停幾天電話來了,說你的網銀出現了特殊情況(前所未有的)我也有點惱火,我說你們具體什么時候能個我辦好,答復我現在給你已經提交到省里面了,等不了幾天。幾天后我忍不住耐性有一次來到銀行,這次的答復是:你的文件已經在省局辦理,還要等。我說你們怎么不講信譽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你們不是在欺騙人嗎?氣匆匆的離開了銀行。這期間接了幾次電話,有一次記得很清楚,市郵政銀行打的電話說:你好先生,你的資料我們這已經在處理了,我說你們到底什么時候能個我辦好,她說今天周三這星期估計是辦不了了,下周一給你答復。到了周一卻沒人個我聯系。也給95580打了許多電話,對方所說的都是一直,你的資料已經在您所在的省地辦理。一個多月了網銀沒有開通電話卻也沒人打。我想說一句:作為這么大個郵政銀行就是這樣欺騙客戶的嗎?今天已經是3月9號了。早上又一次打了95580工作人員卻說你的資料有轉到市郵政銀行了。再次令我失望。我想這種事情法院不知道會不會審理,希望大家給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