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拉卡拉公司旗下易分期產品欺騙消費者 | |
投訴目標:拉卡拉公司 | 投 訴 人:劉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7-19 | 投訴地區:河北省 |
尊敬的維權律師您好,我是一名拉卡拉公司的忠實用戶,已經用拉卡拉8年多了,在這8年多里,一直用其還信用卡,轉賬之類的,后來因為有了淘寶和微信,更為方便,就很少用他進行還款了。之后,在拉卡拉辦理了易分期業務,是16000元,前期被扣去了2080元的利息,實際到賬是13920元,后來由于系統提示了可用額度有所增加,就提前還清了,當然利息是一分不免的,然后申請了一個30000元的易分期,后來到今天第7期的時候,還清了,因為系統提示有45000元的可用額度,所有想還清再重新貸。因為拉卡拉是霸王條款,每次分期后只要不還清全部的就不能再貸,而且再這期間他們還會給客戶各種誘惑,比如系統顯示你的可用額度又多了,這時一般的客戶都沒有還完以前的貸款,而再想借只能承擔高額的利息,就是實際沒有用這么長時間的錢,也掏了利息的。我國法律規定不能提前扣取利息,如果提前扣取本金不應該算扣去的部分,而他們是堂堂的做違反法律的事,如果說改成手續費而不是利息,那就和一個人有大名和小名沒什么區別,稍微懂得的人就知道。這里必須要求拉卡拉公司給解釋一下,什么叫可用額度,為什么可用額度不給用,為什么來個橫幅來欺騙客戶。現在 要求拉卡拉公司,要么就退還我提前還款的15000到卡上,要么就允許 用可用額度,要么就退還我多花的半年利息錢。只有這三種選擇,法律是公正的,我相信和我一樣被拉卡拉騙的客戶大有人在。請貴網為我主持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