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2號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套路貸款合約機,一部手機,定金99元,型號朵唯a55,價錢一千六百多,11.13號全款3855,10.23去退貨,他們不同意說報警嚇了嚇他們,同意退款說等18天,同意后11.12號去找他們他們說申請退貨失敗我同意換一部手機,我根本沒有接到什么電話,氣不過就報警了,警察協商要求他們一定退款給我,他們答應了好好,回去后就變了,我是貸款又分期付款還過了15天他們說不能一次性還款要先還三個月的才能一次性還清,也不能他們先把錢給我當著他們面也不行不然就是套現,嘴上說退我3099其實一直拖著老說財務部不上班,放假,回老家了或者說明天給我拒絕退款。他們店長不讓加微信也不給電話號碼,都要我加員工的,該店都是一個地方的人說方言都聽得懂,該店11.25號被封(封一個月左右具體情況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