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獼猴桃”APP貸款,額度2500元,使用時間5天,但是實際到賬是1375元,扣除了服務費1125元。
加上利息12.50元,所以我2月15號下午還款1387.5元,就是全額還款。扣除的1125元,我不明白,那是什么錢,怎么提前就扣下了呢?合同上根本就沒有顯示有扣除1125元的提示,明顯訛人的陷阱。
我查閱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7條規定:
1.預先在本金中扣除服務費和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2.《關于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第四部分:P2P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不得撮合或是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資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我要求他們給我道歉。現在還天天給我發逾期催還短信,給我造成了極大的侮辱和精神損害。特此,提出讓他們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13875元。訂單號:1234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