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宜信普惠公司、恒誠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在借款合同金額中一次性扣除畸高的咨詢服務費,之后,才將剩余資金轉入我的帳戶,其工作人員故意隱瞞這些細節,未盡到告知和提醒我的義務,此舉違背了我的真實意愿,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使我落入“套路貸”的陷井,先后簽定了2017年4月28日(協議一)和2018年1月11日(協議二,追加貸3萬元),協議一和協議二在放款之前宜信公司共預先扣除了信息咨詢服務費10.37萬元!且拒開發票、拒絕出示國家收費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咨詢費占實際到賬本金的比例竟然達到驚人的41%!!,試問,宜人貸究竟為借款人提供了什么咨詢?什么服務?收取如此畸高費用依據在哪?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協議一》,宜人貸預先扣費4.89萬元,合同金額寫著16.9971萬元,實際上我只收到12萬。《協議二》,我實際到賬3萬(有銀行轉賬記錄為證),加上《協議一》剩的105500元(宜人計算的應還剩余本金,實際上僅需84000元,宜信普惠未盡到告知我的義務),可合同顯示金額190300元,宜人貸放款前一次性扣除了咨詢費54800元(工作人員隱瞞未告知,事后我再三追要合同才發現),宜信普惠、恒誠科技以收取咨詢服務費的名義,巧立名目,虛增了我的借款本金達54800元,并預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后,再放款到我帳戶,這是典型的“砍頭利”、“砍頭息”。
隨后,宜人貸以虛增后的金額190300元來計算我的還款本息,每期還6320.68元,36期需還227544元,用等額本息法計算,借款實際年化利息高達44%!是徹頭徹尾的高利貸!早已突破國家法律規定的紅線。
由于宜信普惠、恒誠科技巧立名目、多頭收費、分開收費,變相隱瞞超高利息,規避國家監管部門的監管,用“”追加貸”的方式“套路”借款人,虛增借款人本金,變相收取高額利息,年化實際利率達44%,給我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導致我生活困難,現已無力還款。
要求宜信普惠、恒誠科技立即退還協議一、協議二中違規收取的費用和利息,調降息費,按我實際到手的協議一和協議二的本金、并以協議中約定的12%年化利息還款、結清(截止到目前我的還款已經超出了3萬元),以后決不再還款。宜信普惠、恒誠科技公司須糾正錯誤做法、鄭重向我道歉、開具咨詢服務費發票、出示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開具結清證明、銷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