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1,在2020年1月18日向人人貸旗下平臺好分期借款1萬元。 2,4期總共還款5037.32元。其中服務費977.32元。保障金540元。期間聯系好分期索取相應發票未果。涉及逃稅漏稅。 3,在2020年5月25日聯系好分期客服想提前結清剩余款項,好分期明確表示,需要支付剩余未使用的利息,服務費,保障金等總計1626.64元。合同條款中借款協議11.2顯示應支付對應還款日的利息,剩余本金及應付之其他款項(如有)。并未明確在合同中列明提前還款所需其他費用。如按合同理解,提前還款只需償付本金及使用天數所需利息,不能額外支付未明確款項,F求助平臺溝通協調。本人只愿償付本金及當前所用天數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