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瑪特銷售保質期內嚴重變質的食物
2012-07-10 12:53 安徽省 許女士
7月7號十點五十三。因飯店營業零食急需要,前去安徽省滁州市樂天瑪特超市購買“一只鼎”火鍋年糕,規格為900克裝共八袋。
但是付款后發現年糕在保質期內,但是已經嚴重變質發紅。
于是前臺服務處進行處理,但是當時由于正值飯店營業高峰,且對于2009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與《消費者安全保護法》了解不夠。處理時,營業員(一個胖胖的二三十歲的女的)態度惡劣的問“你想怎么處理”,并且被其告知“領導今天不在家”,沒有時間與之理論,直接按其要求,辦理了退貨,協商第二天前去進行處理,小票并未收回,小票上注明“貨已退”并未寫原因。
7月8日前去時候,該員工正要出門,前去詢問如何處理時,她回答到“錢都退給你了,小票也收回了,你還想怎么樣?”,后因無法正常溝通,我告訴她“你要是不處理的話,我只好打315投訴你了”,該員工直接蠻橫的告知“那你就投訴去好了!!”
該公司網站提供的投訴渠道無法使用,且我這件事并不是個案,網上與我相似或相同經歷的人不勝枚舉,涉及地點也不僅僅是安徽滁州這一家店面。
在國家狠抓食品安全的時候該超市任然做出這樣的事情,視國家法律和人民生命安全與不顧,我想這不是僅僅涉及到我個人財產安全的事情。是公然的藐視我國法律。我想您比我還要了解,霉變的食物嚴重的足以致人死亡。并且我就是經營餐飲店的,如果這樣的食物被我的顧客所食用,恐怕危害比一般家庭自己食用還要更大。
為了我自己還有我店里的顧客的安全,我才強烈的要投訴該超市,望您諒解。
贊助商鏈接
網友評論
已有10人評論,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