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沒有禁止吸煙的標志,有多人在飯店中吸煙卻無人勸阻,飯店內甚至沒有區分吸煙區與無煙區。對于不吸煙的客人來說非常不舒服。用餐時因為旁邊兩人吸煙導致我一行人非常不舒服,在提出要換位子,飯店內還有大約10張空桌的情況下,說客滿不可以換座,后來在我們強烈要求下換到其他地方,5分鐘不到,剛換的位置旁邊一行人又開始吸煙。作為消費者我忍無可忍。飯店必須根據我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來嚴格執行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禁煙的確是需要時間改進的一個過程,可是飯店連最起碼的基本禁煙意識都沒有讓消費者不能接受!請為不吸煙的消費者考慮!區分吸煙區以及非吸煙區是基本的第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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