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公司2013年年會時以獎品的方式獎勵哈根達斯尊禮卡一張(消費卡,內值200元)。本卡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013年3月,本人在哈根達斯門店使用此卡時,被告知此卡已損壞,店內讀卡機無法識別,(當時此卡是從包裝紙內新開封拿出來的)。
于是與門店工作人員詢問更換事宜。但是哈根達斯不肯提供更換服務,只肯修理。
過程:
(1)本人發現是壞卡的時候,讓公司行政協助聯系當時購買尊禮卡的代理商,對方拒絕更換,只說可以修理,不過也是他們送回哈根達斯代修。
(2)4月16日,本人親自將壞卡送到離公司較近的哈根達斯美羅大廈店修理,對方收卡時告知,最快1個月修理完成。期間本人多次到店內詢問,均告知未修理好。6月21日,再次去詢問,被告知未修理好。說什么芯片損壞,修理麻煩。
疑問:
(1)為何不能提供更換服務
一張帶芯片的卡片,為何哈根達斯方面就不能提供壞卡的更換服務,必須要送修,而且送修時間還包含在卡的有效期內?也就是說,我這塊送修被哈根達斯耽誤了2個月,這卡就算拿回來后,還是2014年12月為有效期截止日。
(2)為了修理一個簡單的IC芯片需要2個月的時間?
這種行為完全不顧及消費者的利益,將修理時間轉嫁給消費者,而且讓消費者浪費時間和精力自己送修卡片,這種服務完全讓人無法接受。
訴求:
(1)必須盡快更換本人的卡票,并延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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