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川辦餐廳(北京長安大戲院東南)收費不公 | |
投訴目標:川辦餐廳 | 投 訴 人:張先生 |
投訴時間:2013-10-02 | 投訴地區:北京市 |
處理結果:http://www.zu001.cn/plus/ts_view.php?aid=101639 |
10月1日中午,我家5人到川辦餐廳(北京長安大戲院東南)就餐。結帳付款完畢后,我們發現有兩個問題: 1、收取了“包間費”60元。實際情況是,服務員帶我們進了一間只有存放一張面積約1平方米的長方形桌子的小房間,坐椅是我們自己搬的,桌上碗筷等是我們自己取的,進餐過程中換碟子也是我們自己動手取的。事先沒有說明包間收費,也沒有任何服務。我們認為,這樣的環境,這樣的服務收取“包間費”是不合理的。 2、我們點菜“豆腐燒江團”,菜單上明明注明是“68元一例”。結果收錢是按每500克68元計算。餐廳負責人王彥彬解釋說,這是菜單上更正的貼條丟了。我們請他驗證了該菜單上并沒有貼條的絲毫痕跡。該負責人只表示歉意卻不愿意適當賠償。 為此,我們投訴并要求該餐廳退還所謂的“包間費”,退還多收取的這道菜的錢。盼復。謝謝!(消費者 張某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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