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房裝修與09年“五一”期間購買春紅竹地板(江西飛宇竹業集團有限公司),當時該公司給消費者的承諾是竹地板泡在水里都不會發霉。我在5月份花了3千多元將兩個臥室鋪了春紅竹地板(客廳是地磚),結果剛鋪上不到2個月,7月份(還未入住)發現兩個臥室門口的竹地板全部發霉發黑,隨即聯系春紅竹地板鄭州總代理李先生(13503455570),其承諾馬上派人到家里維修,可兩個星期后仍未見人,再次聯系后終于在3個星期后來人,但服務態度極其冷漠,看了不到1分鐘說是房間墻壁潮氣影響,不是竹地板問題,說他們現在很忙立馬走人。其后多次給商家打電話,要求其合理解釋,均被回絕;而且現地板發霉范圍在不斷蔓延,要求其提供預防措施,回復沒有;要求其扒開竹地板看下面有無積水,卻被告知要高額收費,不給處理。就這樣又耗了一個月,發霉發黑問題仍沒解決而且面積還在不斷擴大,現只能通過315來要求商家還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