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在大竹縣金利多三區買的二手房。緊接著就開始找人裝修,截止2009年底,裝修完畢,并入住。 誰知在住了不到一個月就發現,房間的天花板是上盡是裂痕。于是,我們家人開始與裝修工人和開發商聯系,要求解決這一問題。但雙方都不承認是自己的責任,就在他們的要求下,經質檢局鑒定出結果:天棚空翹的主要原因是天棚抹灰前為抹結合層,造成抹灰層與結構層粘接性差;次要原因是白水泥抹得太厚。。即是開發商付主要責任(80%),裝修方承擔次要責任(20%)。又經地方建設局預算,可求賠償數為:7868元+搬家費,共計9000元整。 現裝修方已無異議,但開發商方拒絕承擔80%的責任,只肯承擔70%。此處幾經調解,仍達不成協議。房屋正常使用受到限制,希望通過此平臺幫助我們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