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7月24號星期六找到北京中森置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員工田瑞(男)和鄭家堯(男)要求租房。雙方看好房子后,達成口頭協議由經紀代理人負責將房屋的設備更新,維修后,我們簽訂定金合同和租房合同。但是在7月25號,經紀人以租房人必須先付定金,否則不給修理和更新設為由 要求我們先付定金。我們就先付了定金。但是在付定金的過程中,應該一式兩份的定金收付書就只有一份,代理人田瑞說是因為忘記帶了,因為公司又較遠,不方便去取。我們就先簽了這一份,另外一份有他回公司代簽。我們覺得大熱天他們也不容易也就答應了。 在我們簽定金收付書的過程中,代理人田瑞并沒有提醒我們必須要在7月26號簽合同。只是說我們交完定金他就會把房中的設備用我們的定金更新,維修。等完了我們滿意后再去公司簽合同。 7月26號 早上我們打電話詢問設備更新置換情況,代理人田瑞說他很忙,設備并沒有更換。維修的人員也只能排班 等。并催促我們去他們公司簽合同。我們很不解,他們答應的事情沒有做到反而要我們去簽合同,于是拒絕。并要求看他的身份證原件,田瑞以自己不在這個地方不方便拒絕。我們一再要求要看,他說你簽合同我就讓你看。我覺得這已經違反了我作為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他們以各種理由要我們交錢但是并沒有給我們他們答應的東西。很不正常。 同時,我打電話到他們公司詢問是否有該員工,公司承認說有。公司的一位姓王的女員工多次催促我們于26號下午6點30之前去簽合同交付房款,并說如果我們不去簽合同,算我們違約,押金不退。不但這樣,該女員工態度很不好。 我跟代理人田瑞交涉說,他答應的事情沒有做到我們不能貿然就去交押金,我覺得合情合理。他說:“你們也就是一小戶,如果不放心大熱天的也別老是煩我,我就把押金退給你,這房子我就不租給你了,我把錢退給你行了吧!”我們于7月26號多次與田瑞交流也有誠意租房,但是他們的態度讓我們很難過。 在7月26號最后一次與田瑞的電話中,田瑞卻說押金他只能問問公司能不能退。這與他之前的話又一次不同。 相關證據我們都保存了,只是希望這件事能盡快解決。300元 是小事,但是對于租房大軍來說這不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