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要投訴北京天盛裝飾公司無理不返還本人定金。事情是這樣的:本人于2010年6月10日左右去北京市天盛裝飾公司咨詢裝修事宜,恰巧碰上端午節做活動,被他們的一些贈送活動所吸引(比如,贈送煙機灶具,水槽)。但是自己的房子還要等到2010年7月20日左右才能拿到手裝修,于是在他們推銷人員胡佳麗的不斷忽悠下(比如:讓我們先交點定金,先把這些贈送活動先定下,然后等到7月底裝修的時候也可以享受這些優惠)。我們在這種情況下交了1000元人民幣的定金用于定這些優惠,但并未簽訂任何協議說非得在他們那做裝修,只有一張定金收據。因為我們也都是工薪階層,裝修資金有限并無任何裝修經驗,后來發現他們家的資費(一些隱含的資費太多了)還是超出了我們的預算以及一些材料不是我們消費者所需要的,于是打算不在他們那做裝修,結果天盛裝飾無理扣下我們押金不予退還。所以我們想求個道理,我們并未簽訂任何協議說已經決定在他們家做裝修,而是之前在他們推銷人員的忽悠和優惠項目的利誘下,定了他們的優惠項目。現在他們不退還押金的行為,和強買強賣有什么區別。先請執法人員給予公正評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