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其屬下蘭喬圣菲買到新房子后進行打壓試驗,根本就打不上壓,經查是地輻熱管道破裂。開發商就采取截斷破損處對接一段就完事。但我們根據國家地面輻射采暖技術之規定:埋設于填充層內的加熱管不應有接頭提出重新更換管道,而開發商不答應,說根據其另一規定:施工驗收后,發現加熱管損壞需要增設接頭時...(后面是對接頭的技術要求規范),提出只進行對接處理并說保50年。我認為開發商這樣處理明顯是給我們買下隱患,并質疑: 1. 開發商為什么對埋設于填充層內的加熱管不應有接頭這條規定視而不見? 2. 施工驗收后,指的是誰驗收?他們說是五方驗收,數來數去就是沒我們業主啥事,意思就是說我們業主花錢蓋房子管道破了補一塊你業主就得無條件接受!? 3.既然經過驗收我的管子還破,質疑你們是怎樣驗收的? 4.他們說對接后給我們把接頭保50年,請問他們有什么自信能在競爭大軍中存活50年公司不倒?到時出了問題我找誰去? 最最主要的一點,我們去管該物業的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咨詢時,竟然發現他們還未經過該部門質檢就給我們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