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我是一名在蘇打工的外地人,經過多年努力奮斗,在2007年5月在昆山前進西路貸款買了一套商品房,2008年裝修并且同年入住,但入住沒有多久就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主要問題是兩個臥室窗外防水沒有做好造成臥室內部窗體腐爛,同時我家前后陽臺也有滲水現象,造成涂料脫落。 從2008年開始一直到2010年期間我找過房屋質量投訴站、消協、房管局、、然而從今年8月份開始在巴城鎮房屋投訴中心的協調下,12月份開發商給予了一份賠償協議:并且承認的確是房屋質量問題,但是協商協議當中注明開發商只承認窗體滲水部分,前后陽臺不負責并且在協議中明確注明以后如果再有滲水或者類似房屋質量問題與開發商無關,并且不得再向投訴部門投訴。今日再次與開發商電話溝通、協調但是開發商明確表示如果不簽協議一分錢賠償也別想拿到,帶有威脅我的意思。 今日我將協議內容告知巴城房屋投訴中心,居然得到的答復是讓我與開發商簽掉協議。 據我了解在我們小區有多家類似與我家一樣的房屋質量問題,而且幾乎是一樣的問題。 希望市領導能夠幫幫我們這些弱勢群體,期待實質性的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