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0月5日在無錫月星國際家居廣場三樓購買一套“佛山名流”臥室實木家具(包含一個大衣櫥、一張床、一個床頭柜)和一套“青島一木”實木餐桌(包含一張桌子、四張椅子)共計人民幣22000元(兩套產品系同一代理商),出于對月星家居廣場的信任并在營業員言辭鑿鑿的保證下當場全額付清貨款。當初介紹時,營業員保證兩套家具均為全實木,臥室家具由兩種材質組成,非貼面,其主材為山核桃木、輔材為橡膠木;餐桌為全楸木。在我要求下,營業員在定貨確認單上書面注明家具用材。由于臥室家具的面板為山核桃木,材質較硬,且有刻花工藝,所以制作周期較長,需三個月,當時即約定在10年12月中下旬送貨,發票等廠家貨到后再開,送貨時一起帶來(當時挺感謝營業員為我設想周到,因為家具三包僅一年,早開發票會把三個月時間的等貨期也計入)。12月中旬,我二次打電話到月星展位想確認具體到貨安裝時間,月星總機均告知我青島一木專廳在重新裝潢,現在店中無人,當時我曾心存疑慮,并問專廳究竟是重新裝修還是撤柜了,總機均答復我是重新裝修,并說11年1月中旬裝修結束會繼續開柜經營。 2010年12月31日,送貨人員送貨并上門安裝,帶來一套臥室家具、三張椅子,安裝工稱:餐桌拿錯了,一張椅子壓壞了,下次送貨時再來安裝。安裝好后我發現衣櫥后背板多處拼接處開縫大,當即提出疑問,是否尺寸有誤,安裝工說這種家俱都是如此,這種現象算正常的,我不同意此解釋,讓他跟代理商負責人通電話,表示不接受這種質量的產品,代理商電話中說會派人過來實地查看,如確實是產品質量問題,保證幫我解決。后經對方派人來看過后,證實是木板脫水處理不當,造成開裂變形,且無法修補。我第一時間把此問題反饋到月星三樓負責人徐經理處,徐經理說保證會幫我解決,讓我放心,后把代理商負責人龐小姐手機告知我,讓我跟對方商談。(月星解釋商場是租場地給代理商,有問題需要消費者自己跟代理商溝通聯系,他們只是在中間做協調)。 2011年1月初,在我多次打電話與代理商聯系后,安裝工第二次上門安裝,送來餐桌、一張椅子,發現餐桌有明顯色差、木材破損、接縫處間隙大,椅子有破損(同樣附有照片如下)。同日,補漆工上門為上次安裝的衣櫥補漆和填補縫隙,補漆工明確告知我:此類情況已無法修補。同時,也在電話中告訴了代理商。期間,我了解到該代理商已經撤柜,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本著“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在電話中向月星三樓經理室再次提出投訴,要求更換全新家具,拒絕修補,并要求開具月星商場發票,如第二次更換仍有問題,所有家具全部退款并賠償我損失。后在所謂月星的壓力下,代理商答應對質量問題比較重的衣櫥進行調換,并稱調換衣櫥要三個月,廠里工人已回家過年。我原本打算春節前搬遷的計劃全打亂了。后在我的堅持下,代理商答應1月18日前保證調換到位。 2011年1月18日,安裝工第三次上門調換安裝衣櫥,在拆卸衣櫥時,我發現原來的衣櫥有明顯二次安裝的痕跡,因此,可以認定原來一套家具是其他消費者退貨產品,還不經過回廠處理,又當新貨賣給了我。新換的衣櫥經檢查木材沒有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