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貴網老師你好! 我是連云港市贛榆縣東大假日花園的業主,于2009年1月4日購買該花園(B7棟)商品房一套。在2010年5月交房過程中,我發現房屋存在大小問題多達21處;為此我要求開發商在交房手續上寫清楚存在的質量問題,開發商拒絕我的要求,他們的答復是:“你提的這些都不屬于質量問題,不影響使用,不算質量問題,不能寫在交接書上。”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我拒絕收房。為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我先后向投訴到縣建管科、縣質量監督站(質監站已登記)請求督促開發商處理此事,但至今未予給予合理解決。 問題如下: 1、 地坪開裂:客廳、餐廳、臥室等處均發現約1.5~2.7米左右的裂縫。 2、 頂棚空鼓:客廳及臥室等均發現7處約0.5㎡的空鼓。 3、 進戶門:進戶門安裝不垂直,傾斜。 4、 窗戶問題:客廳北飄窗及臥室、南陽臺窗戶均傾斜不一,窗戶扇不能關嚴,上下垂直度差達2~3cm,塑鋼焊口極為不嚴實,多處開裂。 5、 墻垛問題:客廳北飄窗及臥室窗戶墻垛傾斜不一,北飄窗墻垛上下扭斜(不是傾斜)達3cm,主臥室兩側墻垛均扭斜2~3cm,最離譜的是中臥室,東墻垛扭斜達6~7cm; 6、 層高問題:設計層高2.7m(本人在規劃局及檔案局查閱的)、實際建造層高2.9m;合同文本層高與實際設計層高不一致,存在欺騙消費者行為。 7、 合同問題:本人2009年1月4日購買該房時銷樓部說是現房,可合同書上卻寫交房時間是7月,房屋使用年限為50年。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的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8、 圈梁上有露出的鋼筋(投訴后,他們已經打磨掉了)。 9、 經過多次交涉,開發商工程部門僅僅將我的地坪裂縫用水泥粉涂了一層,頂棚空鼓敲掉后用水泥漿刷了一遍,并未進行實質性的修繕。 因本人裝修在即,急需用房,且多次與開發商(包括向縣建管科、縣質量監督站后)仍未給予妥當、合理的修繕。本人等待處理結果無望后,于2010年10月開始裝修(未裝修完畢,半停工) 以上描述的房屋存在的問題均由照片及相關證據 本人請求:開發商盡快給予解決以上問題,讓本人趕緊裝修入住。 謝謝!急盼! 反映人:* ** * 開發商工程部電話051887116607 開發商徐總:13605127500 工程部王工:1381232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