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315:我家于2007年簽入住手續2008年下半年入住新房 于2009年4月份發現主臥衛生間門口的地板邊稍有鼓起,但以為是一樓潮濕造成的也就沒在意.但2010年3月份發現地板鼓包越來越嚴重, 找來地板廠家掀開地板一看地面是濕的, 當時我還以為是住一樓潮造成的,并打開門窗風涼且用小太陽烘了好幾個月才找廠家把地板安上并換了六塊地板. 但2011年5月份又發現地板起包并且發現主臥靠床頭柜處的墻面也起了包 請物業師傅來看看 當時他懷疑是地暖漏水造成的并讓我等到來年給暖再查 但后來發現地起包板越來越多感覺不是地暖的問題(因為2010年冬天沒用地暖且把水吹出去了) 就給物業打電話 物業派兩個師傅過來查了半天又發現衛生間的客廳部分(放沙發的地方)的墻面起皮起包又濕 ,最后判斷是埋在墻內的水管滲水 (因為是慢滲所以短時間內根本不能發現 ) 找到物業 值班的番經理說不僅過了質保期而且當時驗收房時已簽了驗收合格的字 讓個人解決 但我當時提出異議:是簽了驗收協議 但那只是宏觀的驗收 我不可能把墻面刨開看看水管是否好的吧? 聽我這么一說后他說跟安裝商聯系.可后來一直沒信 多次找到物業還是那句話:過了質保 個人解決 ! 2011年6月22日在我的請求下物業師傅來給管道打壓打了一天也沒找道具體位置 27號打電話給榮勝公司 接電話的經理問物業后跟我說是冷水管壞了 過了兩年質保維修得自己出費用并讓物業馬上過來看看 一個師傅來了把打壓的機器拿走了并說吳師傅休班了明天上班讓他過來跟你說說 可直到今天師傅也沒來 他們打壓時把坐便和洗手盆的管給封了到現在還沒給裝上 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太多的不便 現在地板墻面破損越來越嚴重,而且即便給維修了墻面及地板也還需要半年甚至一年的涼干才能修復. 本人認為:墻內管路出現滲漏是開始入住用水時就出現的 因為慢滲所以發現的較晚,但造成結果的原因是延續性的 是一開始就存在的;榮盛房產公司在建房竣工時就留有墻面有滲漏 開裂的質量缺陷;墻面防水在竣工時就沒有做好 違反了建筑法的規定 所以 現請求1:物業給予免費維修 2:賠償因管道滲漏造成維修而需修復的費用大約3000元(或以實際費用為準) 3.賠償因墻面 地面要長時間風干才能修復而給生活帶來不便的精神損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