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我買了在博泰魏瑪峰尚24號商住樓一單元#601,在09年8月收房時發現房屋內墻有多處水濕,所以拒絕了物業要求收房,并要求維修整改。其中也進行了維修,將近快到兩年,但沒有達到效果,墻面還是水濕印跡。能否要求賠償,而且繼續維修?是否這半年還需要交物業費嗎?
2008年10月,我買了在博泰魏瑪峰尚24號商住樓一單元#601,在09年8月收房時發現房屋內墻有多處水濕,所以拒絕了物業要求收房,并要求維修整改。其中也進行了維修,將近快到兩年,但沒有達到效果,墻面還是水濕印跡。能否要求賠償,而且繼續維修?是否這半年還需要交物業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