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萬里行: 我是河南省鄭州二七區金水路合作路交叉口鑫苑景園一戶業主。 我所購買的是屬于合格房屋。由于鄭州鑫苑景園在施工中不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管理,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出售給我家。 依據國家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有關規定應定性為嚴重工程質量缺陷(屬于不合格工程),我已經進行了舉報。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 1、在裝修時,由于墻體傾斜,該公司物業將墻面粉刷層修復鏟除后,剪力墻大面積漏筋暴露。 2、核對圖紙,設計剪力墻厚度180mm,施工單位鑿除后,實際厚度僅有150mm。 3、粉刷層沒有鏟除的其他墻面已經出現豎向裂縫和橫向裂縫,屬于剪力墻和填充墻結合存在施工質量問題。 圍繞工程質量是否合格的問題,我們買人房與開發商展開了爭論,鄭州市建設工程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委員會都受理了此案件,鄭州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已經正在處理此問題。 然而,該公司在接受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委托后,2011年12月25日上午,派檢查工程師堵中嶺(本人持有檢驗培訓證書)會同投資方、施工方、監理方到我家現場檢測。通過現場勘察,參與人員均表示該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貴公司派出的工程師目測了現場實際質量情況,也當場說:“為什么將墻體鑿成這樣呢?我將現場情況向公司領導進行匯報后,由領導親自制定檢測方案后再進行檢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該公司在沒有進行技術鑒定的情況下,與2011年11月30日出具了質量缺陷進行修復技術方案。可以說,這份技術文件是不符合事實的、與施工驗收標準相違背的虛假文件,如果作為法庭證據屬于偽證。 目前,根據該公司出具的修復技術方案分析,堵中嶺工程師可能沒有如實或沒有向所屬公司領導進行匯報,或是受到了該公司某位領導的授意,并在沒有進行任何檢測的情況下,以河南省建筑科學院的名義出具了一份修復的技術方案,并且毫無根據的定性為質量缺陷,體現出了工程技術人員毫無責任心的態度,這根本不是工程技術人員應具備的行為和職業道德。 我是一個從事施工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十幾年的高級工程師,對派出工程師的行為有以下看法: 1、該工程師技術能力有限。從出具的修復方案可以看出,該工程師完全不具備從事該項工作的能力。 2、該工程師收受開發商或施工方的賄賂受賄。 在此我要求如下: 該公司將現場檢查記錄的數據在出具的文件中據實明確,如果沒有檢測數據資料支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標準對該工程施工質量進行鑒定,對于該檢驗批的合格與否提出結論性評價。 根據2011年1月25日的現場參與勘察相關單位的相關人員對工程質量的現場表態和實際情況,對以公司名義出具的這個修復方案,我認為,該公司領導應本著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定性負責及對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質量(承重結構)問題負責的態度,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的重新進行檢測,出具鑒定結論。 作為河南省的技術權威機構出具的摸弄兩可結論的不正常的問題領導應有膽量進行糾正。 該公司對工程質量的鑒定要處于公正之心,老百姓買一套房需要背幾十年的債務,要處于公正之心,不要有得了誰的錢財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