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9月9日前分批從石家莊市欒城縣冶河鎮東客村武欒法經營的華欒五金建材綜合門市處購進河北省藁城市沱河建材廠生產的鑫達牌水泥(325#)50多噸建房,次日開始施工,完工后發現水泥不凝固并導致一層樓前檐多處斷裂。多次找經銷商和廠家反映此事,后經銷商和廠家都到現場看過均認為是水泥質量問題。廠家和經銷商多次找人協商過,但對我提出的賠償問題達不到賠償協議,廠家并揚言“有本事告我吧!發票·化驗單·合格證不給”我就此事多次向有關執法部門反映過此事,至今沒有一點結果,事到如今沒有發票·化驗單·合格證·廠家證明。水泥我做不出權威性的質檢報告,新房變成了危房,不能裝修,沒有說法,不能入住。我建三層樓房廂房門樓建筑共計740平方米,每平方米工費70元合計是51.8萬元,材料費磚15萬余塊每塊0.28元合計4.2萬,鋼筋8噸每噸5600元合計4.48萬,沙7000元,石頭8000元,瓦4000元,水泥52噸(325號22噸每噸230元合計5060元,425號30噸每噸330元合計9900元)共計14960元,地梁2萬元,樓板1.2萬,F在新房變成了危房,需要拆除,拆除費3萬,誤工費3萬余元,到現在的過渡費3萬,總合計29.456萬元。 為此特向貴局反映,望貴局盡快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