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八月初通過昆明榮城地產廣場店購買一套二手房,價格為55.5萬,首付18.5萬,余下的37萬想申請組合貸款,即30萬的公積金貸款和7萬的商業貸款。但是其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組合貸款,只能純公積金貸款或純商業貸款。本人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在銀行辦理時申請了純公積金貸款。在銀行辦理的過程中,發現由于我丈夫一方工作變動,公積金出現了兩個月的繳存空缺,只能一方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為30萬,因此不能辦理純公積金貸款,同時我們咨詢了銀行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可以辦理組合貸款,而我們在購房時就已經向榮城地產說明過我們想辦組合貸款,并且告知了我丈夫工作變動的情況,榮城地產告訴我們的信息與銀行方面告知的信息不符合,導致我們的貸款不能如期辦下來,此為投訴點一。第二點,由于出售住房的房東夫妻二人現不在昆明居住,我們如果要將純公積金貸款換成組合貸款,需要房東二人回到昆明重新與銀行簽訂合同,而房東二人回昆明需要產生路費,我們要求房東二人配合我們,盡快回昆明簽合同,房東答復只有我們承擔路費,他們才回來。由于出現需要房東再次回昆明的情況,一部分原因是榮城地產造成的,我們要求榮城地產也承擔一部分路費,榮城地產不同意。而我們在向榮城地產繳納中介服務費時,他們承諾過一定會幫我們把貸款辦下來,現在他們不同意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們投訴其售后服務太差。 我們希望榮城地產能夠承擔一部分路費并與房東協商盡快回昆明重新簽訂合同,因為我們現在是租房,拖延的時間越長我們需要繳納越多的房租。 希望貴網站工作人員能夠幫忙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