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的時候沒有委托過這家中介,是在網上看到我的信息,當然也很幸運的通過他們很快的賣掉了自己的房子,跟中介約定過,我要到手價,別的都不管,但是由于下家壓了中介費,中介和我商量著,提高了我的房價,差額的5000給他做中介費,中介很辛苦,這個我肯定答應的,很后悔沒有約定交款的時間。9月28日,終于簽訂了買賣合同,中介就伸手要中介費了,我沒同意當天給,跟中介說,交易之前我肯定給你的,中介說不行,立刻,馬上,必須今天給掉(活像一個高利貸),我們沒同意,問對方索要買賣合同,結果是不給錢,合同就不給,后果自負,我們就空手離開了該中介。(事后了解過,中原的政策是原則上,應該簽訂合同當天給傭金,但是如果客戶不愿意,最晚可延長至交易之前)回家當日就投訴了該經紀人,誰知道他的上司卻一再忽悠我們,說讓經紀人給我們電話,說不在上海,說回老家了,花樣百出,最終說了,國慶后聯系,國慶后,等到了月底,沒聯系,我們繼續給中介電話,經紀人直接說,最后通牒,再不給,就根據合同約定了,收取百分之一的中介傭金,哎,居然是這樣放債的。他的上司還要經典的跟我LG說,大家都是男人,做事爽氣一點?何解啊。。。。。。終于,通過層層的聯系,讓我們10月29日到中介公司拿合同。當晚到了中介,被告知,幫我們賣房子的小組已經全部搬離了這家門店,合同拿不到,很氣憤,這種服務,這種態度,說第二天,就是30日,合同會送到我們家,周二晚,等到了19點30,沒人聯系,沒人來,就再次給中介負責任電話,終于在20點不到,有個生面孔的經紀人,將合同送過來了。 投訴電話:10月底,接到經紀人電話當天,就打電話至中原地產投訴部投訴了(寶原地產屬于中原),說三個工作日給答復,三個工作日到了,未解,再次致電投訴,告知合同索取過程之艱辛,到了11月5日,仍未解,今日再次受到中介電話說,趕緊到閘北交易中心辦理審稅事項,之前沒任何提醒的,只得再次投訴,希望能提高服務質量,接線員居然來了一句,為了這個投訴有必要么,還又被忽悠了一下,說,我們規定的,簽訂合同當天就要給傭金了,拜托了,規章制度,我都了解過了,還來忽悠人,真不負責任,能忽悠幾個是幾個老? 感慨,還好沒給中介費,給了的話,可以直接吐血了,就這種服務素質,就這種態度,就這種服務方式,怎么做中介?中介費,究竟還要不要給?有點郁悶,投訴電話也沒用,網上看到無數對寶原地產的投訴,哎,希望有用吧,能讓中介提高一下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