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糧公司購房合同出賣方沒有違約責任,現未達到交房條件就要求簽交房合同,要求業主先簽字后驗房,購房合同不符合國家規定,商家認為房子只要水通電通路通就符合國家交房條件,現小區內沒有任何綠化和配套設施,就要求業主簽字上房,交房合同上規定只要簽字就視為放棄維權,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安糧公司購房合同出賣方沒有違約責任,現未達到交房條件就要求簽交房合同,要求業主先簽字后驗房,購房合同不符合國家規定,商家認為房子只要水通電通路通就符合國家交房條件,現小區內沒有任何綠化和配套設施,就要求業主簽字上房,交房合同上規定只要簽字就視為放棄維權,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