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保利一號公館欺騙消費者 2011年8月28日開盤那天,保利.壹號公館到處貼著“搶到就是賺”、 “買到就是賺”的宣傳。開盤前,主持人宣布302套住房,分88組(每組6人),通過搖號選房,價格在營銷廳的墻上貼著,搖到號的人排隊進去才能看見。規定選房及簽認購書時間不超過5分鐘。好不容易搖到我的號,排隊進到營銷廳滿眼都是人,只見營銷廳里到處是保安、售樓小姐、工作人員、選房嘉賓及其家屬。人擠人,人撞人,所有在場的人被“搶到就是賺”、 “買到就是賺”感染著,生怕搶不到房。當我走近貼滿房價的墻邊時,站在一旁的置業顧問就催我快點選房,不然,別人搶先訂了。選好房,先是工作人員帶路將我的誠意金換成定金,然后帶路去簽認購書,辦理認購書的服務臺的工作人員只叫我簽名字,其余都是他填,最后再去另一個服務臺蓋章,前后不到5分鐘辦理完畢。 2011年9月2日,我到保利•壹號營銷廳打算去簽合同,發現許多人在鬧退房要定金,問怎么回事,都說交房時間由原來承諾的最遲明年,改成2013年7月31日,公攤面積也超過之前的承諾。我向置業顧問要合同看,他說等我付了首付或購房款,再給合同我看。9月3日、4日我又多次去交涉看合同,都未有結果。9月5日我拿出認購書從頭至尾仔細看了一遍,發現那完全是“不平等條約”,充滿著“強買強賣”的味道。該約定簡直有失公平,更氣的是,還說什么“在簽署本認購書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含認購商品房的合同附圖、裝飾設備標準)和《簽約須知》,乙方確認已詳細閱讀并理解,且無異議”,這完全是“子虛烏有”(可以找那些簽了正式合同的人作證)。現在可以肯定這開盤完全就是一個“陷阱”的開始,如果要把《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和《簽約須知》給我們看的話,在開盤的當天完全是有著充足的時間(通知8點到,結果9點多才開始)。第二天,我們找世聯地產要求退還定金,他們一口說我們在《認購書》上簽了名,就必須要簽合同,錢是退不了。看來黃岡保利的《商品房購買合同》是與眾不同的,我們乙方是沒有任何權利提出要求,因為我們簽了認購書,就必須按甲方的“意思”辦,否則,一萬元就“水”了。 保利地產作為央企房地產龍頭,它“根正苗紅”身世使我們廣大的購房者趨之若鶩、深信不凝,但是,黃岡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某些做法不太“厚道”,涉嫌在銷售環節存在“霸王條款”,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未看合同先簽認購書。在我們與黃岡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認購書之前,根本沒有把《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和《簽約須知》給我們看,對交樓盤的時間、商品房的合同附圖、裝飾設備標準只能聽置業顧問“忽悠”。 二、信息完全不對稱。開盤之前,置業顧問都對我們說,明年可以交房,結果,直到簽合同時才得知真實的交房時間,還有關于公攤面積的比率。 三、付了首付再看合同簽約。黃岡保利的置業顧問一致的做法是:在購房前必須先交定金再簽認購書,然后交首付款,這些程序完成后才能看到正式《商品房購買合同》。 四、違約不退雙定金。定金條款只約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