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份在西安光明小區租了一套房子,按照物業的說法是從2013年11月供暖的,2014年2月光明小區物業有人打電話給我通知需要繳費,我想問下這種不應該一開始就通知繳費嗎,到了快停止供暖了才讓我繳費,我不想用暖氣都不可以了,這算不算強制消費暖氣呀,在繳費的時候我向他們索要正規發票,他們給我說沒有,這種算不算違規呢?收據在附件里。
去年九月份在西安光明小區租了一套房子,按照物業的說法是從2013年11月供暖的,2014年2月光明小區物業有人打電話給我通知需要繳費,我想問下這種不應該一開始就通知繳費嗎,到了快停止供暖了才讓我繳費,我不想用暖氣都不可以了,這算不算強制消費暖氣呀,在繳費的時候我向他們索要正規發票,他們給我說沒有,這種算不算違規呢?收據在附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