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東方華府“三期”商品房業主,東方華府位于東莞市莞城區體育路98號,開發商為東莞市富盈房地產有限公司。自2013年12月該公司向部分業主發出《收樓通知書》至今,業主們陸續發現開發商諸多違法違規問題,而且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與開發商協商、向相關部門投訴及合理上訪等辦法起不到任何實質性作用. 一、富盈地產的違法違規情況 1、交樓程序嚴重違規,欺騙和強制業主收樓。富盈地產在未進行商品房規劃驗收、消防驗收及綜合驗收的情況下,在商品房完全不具備交樓條件(收樓現場仍處于一片極其混亂的施工當中,電梯未通、水電未通、道路未修、園林綠化完全沒做,)的情況下,向買受人發出收樓通知書并附加霸王條款,欺騙、強制業主收樓。 2、東方華府“三期”規劃、設計存在嚴重的消防和安全隱患。(1)每棟20多層高的住宅大堂寬度只有約1米寬,一旦發生火災、地震及其他不可預知緊急情況,共計184戶約上千人小區內的業主根本無法及時安全逃生。(2)商住混雜。住戶與各種商鋪完全混雜在一起,共用地下停車場和電梯,商鋪混雜的人流可以輕易進入住戶小區范圍乃至住戶樓層,使得住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極大的威脅,存在極大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隱患! 3、未按有關規定的要求和流程合法變更規劃和設計,未按報批規劃擅自更改設計圖紙進行施工。(1)富盈地產未經任何業主同意多次隨意變更東方華府“三期”規劃,非但未按有關規定書面通知買受人并征求買受人的意見,而且對規劃、設計變更及其公示、監督過程諱莫如深,刻意隱瞞。(2)經業主于2014年1月15日到市規劃局查證,富盈東方華府“三期”負一樓在政府部門的規劃報建是屬于停車場,而現在卻作為商鋪建設并出售,屬于嚴重違建。 (3)五單元的大堂通道報批及設計寬度為1.3米,為誤導消費者,富盈地產在未獲得任何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將五單元的大堂通道建設為5米,屬嚴重違規建設。(4)經業主到規劃局查詢,規劃局指2009年12月的《建設項目規劃批前公示》為最后規劃,但該規劃顯示“三期”為純住宅樓,并未顯示商鋪建設;但現狀卻更改為商住樓,且商住混雜。 4、富盈地產未按《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商品房預售工作。(1)經2014年1月15日于住建局查證,東方華府“三期”一樓鋪位沒有申報預售證,但富盈地產居然已經開始對一樓鋪位以及(規劃報批不是商鋪的)負一樓鋪位進行銷售和招商,涉及嚴重違法違規(2)經2014年1月15日于規劃局查證,所謂東方華府“三期”的規劃備案及批復均為東方華府二期之名,富盈房地產未按經審批的名稱建設和預銷售,并進行了一系列的虛假宣傳。 5、富盈地產采取欺瞞和虛假宣傳等欺詐銷售手段騙取買受人購買東方華府“三期”商品房。商品房預售時刻意隱瞞商鋪及別墅規劃。未向買受人公示任何規劃圖紙及資料,而是故意隱瞞規劃,采用大量虛假的口頭承諾、網絡廣告宣傳及帶買受人去東方華府一、二期實地查看并形成誤導等手段將東方華府“三期”定位為“豪宅”,誘使消費者上當受騙購買該商品房。 6、富盈地產違法擅挖山體,侵占和破壞國家資源。富盈